哈登离开雷霆,近日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对此,帕金斯提出了一个说法,声称哈登在2012年离开雷霆是因为在奥运会上受到了詹姆斯、韦德等人的撺掇。然而,这一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韦德并没有参加2012年的奥运会。这本身就是一个明显的错误,而哈登离开雷霆的原因更是与这个无关。事实上,哈登离开雷霆的主要原因是雷霆队提供的续约报价与他期望的价位相差甚远,高达400万之巨。这使哈登无法在金钱上满足自己的期望,更使他对于球队未来的发展有了更深的考虑。
尽管在雷霆期间哈登也曾展现过其非凡的实力和才华,获得了“最佳第六人”的称号,但当他看到球队对于其未来发展的规划和待遇时,他选择了寻求一个更有利于他个人发展的环境。当他接到火箭的合同邀请,合同金额比雷霆队提出的还要高出不少时,他最终决定转会火箭。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在一个下午的4点钟,哈登接到了雷霆队的电话,得知他们给出的续约合同金额为4年5600万。而此时火箭队的合同报价是5年8000万,这个诱惑让哈登无法拒绝。同时,他内心也渴望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机会。而雷霆队显然无法满足他的这些需求。
因此,哈登的离开雷霆并非是受到任何人的撺掇或影响,而是他对于个人职业规划的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他希望在更大的舞台上展现自己的才华和实力,而火箭队正是给了他这样的机会。这也证明了他在后来的职业生涯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包括获得常规赛MVP和多次得分王等荣誉。这一切都是他个人努力和选择的结果,与任何其他因素无关。